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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2021年10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9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645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
公司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新三板精选层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价格为10.50元/股,初始发行规模2,103.00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315.45万股,合计发行2,418.4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25,393.7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31.5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362.21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初始发行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142号和天衡验字(2021)00166号《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华英证券、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